大律师实习及短期实习的申请

本所高度重视高质量的实习培训,这对实习大律师的职业规划至关重要。本所许多成员曾是本所实习大律师。由于本所成员的执业领域涵盖几乎所有法律范畴,本所实习大律师将有机会接受广泛而全面的培训。许多大学及中学学生向本所申请成爲短期实习。

大律师实习

申请实习的申请人应致函个别成员或本所管理委员会,并随信附上个人简历。获选申请人应预期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。如欲了解详情,可参阅香港大律师公会刊登的相关指引。完成3个月以上实习期的申请人,在申请成员身份时将获得优先考虑。

短期实习

短期实习申请应提交给具体成员或本大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。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,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,及时作出合适的实习安排。申请材料应包含上文提到的简要简历。本所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面试安排及结果。所有申请均需经管理委员会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