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實習及短期實習的申請

本所高度重視高質量的實習培訓,這對實習大律師的職業規劃至關重要。本所許多成員曾是本所實習大律師。由於本所成員的執業領域涵蓋幾乎所有法律範疇,本所實習大律師將有機會接受廣泛而全面的培訓。許多大學及中學學生向本所申請成爲短期實習。

大律師實習

申請實習的申請人應致函個別成員或本所管理委員會,並隨信附上個人簡歷。獲選申請人應預期完成不少於3個月的實習期。如欲了解詳情,可參閱香港大律師公會刊登的相關指引。完成3個月以上實習期的申請人,在申請成員身份時將獲得優先考慮。

短期實習

短期實習申請應提交給具體成員或本大律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。若向管理委員會提交申請,委員會將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,及時作出合適的實習安排。申請材料應包含上文提到的簡要簡歷。本所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申請人面試安排及結果。所有申請均需經管理委員會批準。